第二个字也念“liǔ”

食客小札【二】


……

照旧,深夜食堂配文。

1.

九九年男孩有一个很在意的男孩。

是在隔壁中学部上学的零零年男孩。零零年男孩爱打棒球,也有点爱耍帅,一打起棒球来,大冬天的,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红卫衣。

那件卫衣里有棉花和羊绒吗?它能让零零年男孩变得暖洋洋的吗?这些问题每天都困扰着九九年男孩。如果可以,他想给零零后男孩带一件外套,他有一件因为妈妈的粗心大意而买小了一号的羽绒服,又白又软,长着两只能融化人手指的兔子耳朵。

今天也是一样,九九年男孩抱着一堆问题和一个愿望,在小夜灯的柔光里睡着了。

而他的第二天,和以往的每一天都不一样。

他变成了一件外套。

又白又软,还长着两只能融化人手指的兔子耳朵。

这些细节,他一开始待在衣柜里的时候,他一丁点儿也不知道。等他完全看清楚自己的样子,是在衣柜门被打开,光源争先恐后涌进来的一瞬间。

他看到了零零年男孩还没睡醒的一张脸。

零零年男孩眯着眼,两边腮帮子软软地托住因为起床气撅得瘪瘪的嘴角,整个人在晨光里沐浴出一圈金色的光晕。

他真好看啊。九九年男孩心想。

兔子外套的两个口袋,可疑地变成了粉红色。

零零年男孩对大大影响了自己帅气程度的兔子外套有点不满,但还是磨磨蹭蹭地穿在了身上。九九年男孩憋着一口气想,我一定要努力做一件贴心的小棉袄。

这么想着,外套的口袋更红了。

零零年男孩骑车去上学,头一回觉得冬天的风一点也不冷。是因为这件可爱得过头的外套吗?他忍不住低头看了几眼,兔子的眼睛被绣在两只袖口上,圆圆又溜溜,什么话也不说。

这一天,零零年男孩都没有脱下这件兔子外套。不对,他打棒球的时候想脱来着,可是兔子外套的袖口紧紧地扣住了他的手腕,明明是柔软的质地,可他却怎么也挣脱不出来。

衣柜里什么时候有这件兔子外套的?回家的路上,零零年男孩才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。

于是他也抱着一个问题和一个愿望入睡了,他的愿望是,明天还能见到这件白兔子外套。他还没来得及摸摸它的耳朵,他也不知道它的耳朵,是不是像书上写的那样,舒服得能融化掉人的手指头。

可是第二天,白兔子外套不见了。

准确地来说,他也不知道他的愿望有没有落空。因为当他骑车到校门口的时候,隔壁高中部那个总是被女同学以“校草”名号众口相传的学长,那个总是来看他打棒球的学长,那个……他有点在意的学长,第一次不是远远地看着他,而是走到了他的面前。

冬天的风调皮地吹了一下,却没有寒意,也没有雪花。

他看见九九年学长开口,声音像那件柔柔软软的白兔子外套一样暖暖地裹住了他:

“我能当你的贴心小棉袄吗?”

2.

他第一次知道有小王同学这个人,还是在他也能被叫作小王的年纪。

学校的附近新开了一家时光邮局,概念搞得相当浪漫:写信给未来的自己。

他跟着班上的同学一块儿进的时光邮局。他虽然顶着个“老王”的名号,但实际上并不算老,在学校里读初二,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校草。说来有点好笑,他的这个“老”,还是因为性格像个滴水不漏的老妈子而被加冕的。

后来想想,如果不是因为有一副老妈子属性,他也不会在一堆被精心密封过的粉色信封里,一眼就看到那摞被压在最底下的、明显不那么规整的来信。

他鬼使神差地伸手把那摞信抽了出来,因为放在灰尘最多的角落里,信的年代已经显得相当久远。最上边的一封,牛皮纸做成的素净纸面上写着日期和姓名:

“2015年12月 小王同学 寄往2017年”

还是本家。他抱着一摞旧信,看看没人注意自己,偷偷拆开了一封。

“因为爸爸妈妈工作调动,我要搬家了,离开这个城市。胖虎说他明天早上会去车站送我,信他不如信鬼,今天周六,他绝对会约上小林通宵打游戏。”

无非是一些小牢骚形式的抱怨,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从叽叽喳喳的女孩子嘴里跳出来,而是来自一个会认真一笔一划写信的男孩子。

应该是个男孩……他右手拿着信,左手努力地把信的边角撸展。信的主人字很漂亮,秀秀丽丽,运笔却很有力气。

信的最后挂着一句话:“我想我再也不会来这个邮局了。”

他挑挑眉毛,又拆开了下一封。

小王同学是真的很爱来这个邮局写信,2015年到2013年的三年时间,几乎每隔几天他都会写上几封,内容不过在学校里的鸡毛蒜皮:数学老师有口臭、同桌借了他的球鞋两个礼拜了都还没还之类的云云。

他一封一封看着信,觉得小王同学真是个倾诉狂,还不如直接买个日记本,转念一想又觉得,大概是小王同学对未来的自己,非常期待,也非常信任。

对方是个怎样的人呢?他心里隐隐生出了些期待,信实在太多,一天两天看不完,他开始三天四天,最后变成成天地往时光邮局跑。

小王同学的形象,从他自己亲手写的信里慢慢走了出来,逐渐变得丰满。他有时候读信,都觉得小王同学就坐在他的身边,噘着嘴抱怨食堂大妈少打了一块鸡排,声音软软糯糯,根本不像在骂骂咧咧。

他不得不承认,有一点喜欢上了小王同学。

这种喜欢让他有点难过。小王同学的第一封信停留在13年的7月,是汗能把穿在身上的短袖湿透的天气。他望着最破最旧的那张信纸,终于忍不住开口问老板,时光邮局搬来这边之前的旧址。

老板带了副眼镜,从两块厚厚的酒瓶底底下望他:“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,都是白费功夫。”

不会白费功夫的,他在心里想。他早就把那个日子翻来覆去地记了好多遍,他还有不知从哪里来的信心,他相信只要到了那个地方,他马上就能把那个人认出来。

现在是手套还不能从手上摘下来的冬天,再等等,再等等就能到那天了。

等到了汗能把衣服湿透的天气里,他终于在吊着“吱呀吱呀”转个没停的小电风扇的小咖啡馆里,头一回见到了小王同学。

和他想象的一模一样。小王同学写完了信,正趴在咖啡馆的小桌子上睡觉,又细又白的长手长脚舒展在桌面和桌底。像是梦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,连睡觉的时候也噘着嘴巴。

他知道小王同学梦到了什么,那个被怪兽追杀的小故事,被小王同学绘声绘色地记在第二天的信里。

他的时间不多了,却又不好意思把人给叫醒,就这样坐在对面盯着人看了两个小时,小王同学总归是醒了。

店里的灯已经亮了起来,小小的一盏,昏黄不定。小王同学睡眼惺忪地瞧着身边坐着的这个人,意识久久回不了笼。

他笑了笑,站起身来往外走。小王同学居然也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蹦了起来,擦肩而过的一瞬间,小王同学皱着眉毛问了一句:

“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?”

他回了头,有些怔忪,又笑了一笑:“也许是吧。”

就像人们相信会有平行世界一样,两个平行世界靠得越近,相应的,也就拥有了重合的可能。

重合世界如果完全融合,便不能再作为两个世界同时存在,而各自独立存在的前提,是两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。

比如方向不同。

比如我曾经活在你的未来,又即将成为你的过去。

永远也来不及遇到你的现在。

……

TBC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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